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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煌医学文献医方篇疑难字词考

沈澍农

  敦煌文献,是我国古代文化的瑰宝。敦煌医学文献,则既是敦煌文献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传统中医药学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但是,当敦煌文学艺术文献 的研究蓬勃兴旺,已经形成了“敦煌学”这一专门学科门类时,敦煌医学文献的研究却处于颇为冷淡的局面。迄今为止,一共只出版过三本专书(赵剑雄《敦煌医 粹》、马继兴《敦煌古医籍考释》、丛春雨《敦煌中医药全书》);所发表的相关论文据丛春雨《敦煌中医药全书》(中医古籍出版社1994年出版,以下简称 “全书”)附录参考文献看,才十余篇,即使假定还有相等的篇目漏收了,也才二十余篇(马继兴《敦煌古医籍考释·导言》中在提及既有研究论文时还列有一些日 本学者的名字,但无篇名篇数),且其中多为题录介绍类文章。研究如此之少,除了文化背景的因素外,最主要的原因当有两条,一是有关资料分散,一般学者无从 看到大量原始文献;二是敦煌文献研究难度大,对研究者的阅读面、文化积累要求高,使得一些学者望而生畏。

  在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中,存在的问题也不少。本文以丛春雨《全书》为底本,对其中医方类各篇存在的主要语言文字疑点提出讨论,希望对敦煌医学文献的研究有所贡献。


    一、通借字误读例
 
 (一)疗干癣方:右取稍干棘皮烧以□□□有艺出,涂癣上三两□□□。(第468页;S.5435)

  钝子木、柽木、连珠木于铁器上薰取艺涂舌下,即差。(第614页;P.3930)

  前条“艺”,《全书》校作“溢”;后条“艺”,《全书》校为“一”。

  今按:“艺”当读作“氵詣”。《集韵》曰:“烧松枝取汁曰氵詣 。”从实际用例看,各种树枝烧取汁皆可叫“氵詣 ”。如《千金要方》卷二十三第三:“治湿癣肥疮方:用大麻氵詣傅之。”又卷六第三:“白杨枯枝铁上烧取氵詣,及热傅之。”本例与例文第二条连制取方法也相 似,可知“艺”即是“氵詣 ”,指树汁。又卷廿四第八:“用银钗绵裹,以腊月猪脂熏黄火上暖,以钗烙疮上令熟,取干槐枝烧氵詣涂之。”本例《外台秘要》卷廿六《阴疮方》“氵詣 ”引作“爇”,这正是“藝”字之讹。

  (二)捣筛密 [蜜] 和为丸,饮服七丸,丸如梧子大,日再服,渐加至二七丸。当心中淡淡数欲唾吐淡涕为佳。(第470页;P.2565)

  本条后半,《全书》读作“心中痰,痰数欲唾,吐痰涕为佳。”

  今按:“淡”有作为“痰”古字的用法,如例文中的“淡涕”即是;但还有与“澹”相通之义项。《集韵》:“淡,水貌。或作澹。”古医书中“澹澹”叠用甚 多,《灵枢·邪气藏府病形》:“胆病者……心下澹澹恐人将捕之。”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心澹澹大动,胸胁胃脘不安。”均用以形容“心下”或“心”的跳 动感。特别是《诸病源候论》呕吐病诸候:“火气不宣,则心里澹澹然欲吐。”与例条“心中淡淡数欲唾吐淡涕”语意甚近。因此,本条当读作:“心中澹澹,数欲 唾吐痰涕为佳。”

  (三)煮菜不嬾着皮肤。(第507页;P.2882)

  本条《全书》无注。今按:嬾,即今“懒”字,音洛旱切,在此当通“烂”字。又“着”为晚近从“著”字中分化出来的后起字,在敦煌书形成时尚未出现。故仍当读为“著”。《全书》原文中所有“着”字均应改为“著”。

  (四)第五,疗自缢死,徐徐抱下,物断绳,卧地上,令二人极吹两耳……(第517页;P.3596)

  “物断绳”难解,故《全书》在“物”字上补“以”字,读作“以物断绳”。

  今按:古人救自缢死主张不断绳。始见《金匮要略》第二十二篇:“徐徐抱解,不得截绳,上下安被卧之……”《千金要方》卷二十五第一亦有:“凡救自缢死 者,极须按定其心,勿截绳,徐徐抱解之……”《外台秘要》卷二十八引《肘后》文似此,《诸病源候论》卷二十三亦有此论。可见校补为“以物断绳”不合古人惯 例。“物”当读作“勿”,与《金匮》、《千金》相合。“物”从“勿”声,二字同音通用。

  (五)又方:马粪薄,干即易。妇人发亦差。(第534页;P.3596)

  《全书》拟于“薄”下补“敷”字。

  今按:“薄”即“傅”字,在此用为敷药义。中古医书中敷药义除用“傅”外,还有用“薄”、“勃”、“付”、“拊”(《全书》讹作“柎”)、“附”的, 并音同(近)义通。如《外台秘要》卷二十九《被刀箭伤方》引《肘后》:“捣蓝青,绞取汁饮之,并薄疮上。”故例中不当补“敷”。

    二、文字形讹失校、误校例

  (一)桃花阴干,量取一升,并尔虚平量之,不须按榛……甚验。大强牡人服三斗为剂。(第472页;P.2565)

  牡人,《全书》注云:“即男子。”

  今按:雄性鸟兽可称“牡”,用于人则未曾见过;且原方以桃花治脚气,不必分男女。“牡”当为“壮”之误。如敦煌医书P.3930:“病人面向地卧,长 暴〔马本“展”〕脚手,于病人脚心中,壮人脚进〔疑通“尽”〕力踏三下即差。”又《千金要方》卷七第三:“茵芋酒……右十五味口父 咀,少壮人无所熬炼,虚老人薄熬之。”乙本改“壮”

  又“并尔”一词《全书》未加注,疑为“正尔”之误。正尔,径直地、直接地。《本草经集注·序录》:“药升合方寸作……内散勿按抑,正尔微动令平调 耳。”此以药升量散,与例中量桃花用法正同。且原方仅桃花一味,无所谓“并”。又“按榛”者,即《序录》“按抑”之义,字当作“槙”。《集韵》:“槙,木 根相迫迮也。”又通“镇”,并声近韵同。乙本改“捺”

  (二)疗瘦病人粪酒方:右取众人尿三升……葱白切一升,干粟米饭热,一时和内兑于中,夏月埋土下,冬月埋马粪中。(第475页;P.2565)
  本条“兑”字义不可通,《全书》未出校注。

  今按当作“瓮” (其下“于”字据马本当作“子”),俗书二字字形相似,容易误认。又第485有残文“十月上采取槐子随多少以新兑……”,亦当系“新瓮”之误。

  (三)……取巴豆一物于臼中捣令如膏,必须极细,即投干姜、大黄二味散于臼中,共巴豆膏同捣,令极挧得细细。(第502页;P.2882)
  挧,《全书》谓“疑‘捣’字之讹”。

   按二者形不相似,不可言讹。应为“搦”之讹。《说文》:“搦,按也。”《史记·扁鹊传》中云:“搦髓脑。”敦煌医书P.3596亦有:“生姜八两,去皮捣,搦却汁。”

  (四)又方:氍毹覆口鼻,两人极吹月活及至方。(第518页;P.3596)

  “月活及至”四字不可解,原书无注。

    今按:同篇前文有救溺者方云:“解溺者衣,去齐中垢腻,极吹两耳,活及止。”《全书》校“及”作“即”。依此可知,本条“月”当校作“耳”、“及”当校作 “即”(又《外台秘要》卷二十八引《肘后》治自缢死方作“取活乃止”,则“及”或为“乃”之误)、“至”当校作“止”,如此则文义畅然可晓,且与古人急救 常例相合。《千金要方》卷二十五第一救自缢死方正云:“以氍毹覆口鼻两人吹其两耳”。又“氍毹”二字,《全书》原作俗字,本文据《千金要方》改。氍毹,织 毛毯也,与例文义合。

  (五)取巴豆米斤,刀历处中以内疮里。(第538页;P.3596)

  《全书》注谓:“米斤:不详。”

  今按:紧接本条之下另一方云“用硫黄面围四畔灸”,其“畔”字原文右半从“米”,显系草书之讹,例同该条,本条“米”正当校为“半”字。

  (六)挽瘿离须,掐其下根,脉断即差,一日一度。(第548页;P.3596)

  本条《全书》无注。今按:瘿不长于“须”部,疑原文应为“颈”或“头”。前文第519页有“须”校作“头”之例。

  (七)疗头风方:取葶苈子捣作末,须汤冷暖得所,人肥即淋头。(第578页;P.2666)

  本条《全书》无注。今按:此为用药液淋洗治头风之方,淋洗与否和“人肥”无关。“肥”应为“肌”之形误。此二字古俗写极相似。“人”字上应缺一“如”字。“冷暖得所如人肌”是说“汤”的温度应与人肌表温度相当。由此原文当读作:

  疗头风方:取葶苈子捣作末,须汤冷暖得所[如]人肥[肌],即淋头。

  (八)疗伏连传尸,骨蒸殗殜,此总是一病,恐人不识,具其名。比束服此方者,但得好药,效验十不失一。(第633页;S.1467)

  “具其名”,意谓分别列举其病名,承上文一病多名而言,当单为一句。其下本条“束”当为“来”之误。“比来”者,近来也。

    三、俗体字误释例

  (一)芥子熬持[捣]末,酢和柎头一周,衣覆之,一日衣[衣,马本作“一夜”,较长。]解,效。(第527页;P.3596)

  柎,《全书》谓通“抚”,引《管子》“父老柎枝而论”为据。

  今按:本方以醋和芥子末,若接云“抚”头,则义不相属,显然不妥。在此字当作“拊”,读为敷药之“傅”,原文谓在头的一周敷药。本方在《千金要方》卷 十三第七治头风方正作:“芥子末,酢和傅头一周时。”又同方《外台秘要》卷十四引《肘后》作:“以苦酒煮芥子,薄颈一周,以衣包之,一日一夕乃解,即 差。”“薄”亦通“傅”。

    敷药,古代以“傅”为正。但在抄本医书如《医心方》中,每写作“付”,取其便于书写;上引《千金要方》文《医心方》卷三第七正引作“付”;然敷药为手之动 作,故有时还增手旁写作“拊”。如《医心方》卷十七第九:“《救急单验方》疗反花疮方:烧盐,末,拊之。”卷八第十八疗脚下肉刺方:“削令头破血出,取丹 如米许,拊讫裹,差。”二例治疮、治肉刺皆无按摩之理,“拊”即是“付”的后起区别字,后例原书旁注为“附”,义亦近。又卷四第廿四:“凡四物冶下筛,绵 裹内腋下押之,拊,须著乃止。”本例《外台秘要》卷二十三引隐居《效验》末句作“常傅即差”。足证“拊”即“付”,同“傅”。且本篇后文(第538页)有 “以痛为候,捣沙〔马本云当为“筛”〕柎上”一句,《全书》正校为“敷”(按当作“傅”为妥)。又本篇下文有用“附”为“傅”的,《全书》一一改作 “敷”,其实不必。

    此外,《灵枢·经筋》:“颊筋有寒则急,引颊移口;有热则筋弛纵缓,不胜收,故僻。治之以马膏,膏其急者;以白酒和桂,以涂其缓者……以膏熨急颊,且饮美 酒,啖美炙肉不饮酒者自强也,为之三拊而已。”《太素》卷十三杨上善注:“……如此摩抚饮啖,为之至三,自得中平。啖,徒敢反。拊,摩也,音抚。”后世各 注本均据此释“拊”为“按摩”。其实,“三拊”即谓“三次敷药”,当亦是古代流传中抄手从俗而改,无关按摩事。杨上善释作“摩”可能是误释,但也可能就是 指“摩药”。

  (二)……烧灰以好酒和服之立效矜(第620页;P.3930)

  “矜”,《敦煌中医药考释》左从“予”,右从“令”。二本皆谓“疑‘灵’字之讹”。

  今按:“矜”与“灵”字形不相似,无从相“讹”;且古医籍中论方药之功效罕有用“灵”的。依其字形与语境,应识为“验”。左半“马”旁草写似“予”或“矛”,右半“佥”草写似“令”。方后云“验”,古方中常见。

  (三)治男子卵肿如斗然,缩入腹中,痛不可忍者,灸脚内踝上,日三壮,愈。(第621页;P.3930)

  “愈”,原作“佥”,《全书》校作“愈”。

  今按:“佥”字形无误,应识为“验”之省文,可校复为“验”。

  (四)癖块大如杯捖,食物不消,终朝呕。(第505页;P.2882)

  《全书》在“杯”字下加逗号,读“捖”属下,意不可解。

  今按:其字当从“木”旁,俗写相似。而“捖”即“碗”之异体。“碗”旧写亦从“木”旁,而“完”声与“宛”声相近。读其为“碗”,句读“碗”字属上,则文句畅通。

  (五)牛黄双丸,主孩儿百病,心腹积聚闷癖,寒热来去,渐消瘦无{上占下辛},头干毛竖……欲知病尽,其丸药{上自下儿}出即病尽。(第563页;P.3731)

  《全书》注“{上占下辛}”、“{上自下儿}”二字均云“未详”。

  今按:前字当识为“辜”。《病源》小儿病篇有“无辜病候”者,谓“小儿面黄发直,时壮热,饮食不生肌肤”,这正是本条所主之病,大体上属疳积或结核病 一类。古人以其病情可见而病因难知,故称为“无辜”(亦有认为二字系联绵词的)。“辜”中古俗字从“古”从“手”,例中“古”又讹为“占”。后字乃“完” 俗字之讹。古人服药有以药丸完出为度的。《千金要方》卷五有牛黄丸(与本方为同名异方)与此服法相似,即谓:“药完出者病愈。散出者更服以药,完出为 度。”又其下芒消紫丸方亦谓:“当候儿大便中药出为愈。”

    四、词语不明例

  (一)牙疼:莨菪子烧,以碗合安,碗底作孔,安竹筒子薰。(第545页;P.3596)

  《全书》谓“安(前一‘安’字):其义不详。”

  今按:本方意为用两只木碗(“碗”字原从“木”旁,据今例改),上下相合,其中放置燃烧的莨菪子,并在上面一只倒置的碗底部预先钻好孔,装一根竹筒引莨菪子的烟气,以熏疼痛的牙部。故“安”者,即谓安放、安装,其义可明。(新注:此条作者另有释,见P.3596卷专考文章)

  (二)右切,以醋溲渍一宿。(第561页;P.3731)

  《全书》注云:“醋溲”即醋。“溲”,古作“醙”,为白酒之属,醋属酒类,故有此称,犹古人称白酒为溲酒。

  今按:以水和面谓“溲”。广而言之,则以药汁、酒醋类拌和药末亦为“溲”,原注有误。原文相连的上一方即有“以地黄汁溲渍一宿”之语,难道是“地黄汁酒”吗?又第533页有“取面溲园[团]肿四畔”语,《全书》释“溲”云:“即以水和面。”不知为何得此而失彼。

  (三)当陆(四两,本方用冶葛,令[按当作“今”]不可得,以当陆代之,验)、醋(五升)(第562页;P.3731)

    (治鼻血不止)又方:烧羊、牛毛作灰,涤布裹之,粗细看患人鼻孔大小验,醋渍之,塞孔深二寸即差。(第606页;P.3930)

  今按:前条当陆之附注应止于“代之”,“验”字属下。“验醋”,即醇浓之醋,二字合为一词。“验”本字当作“酽”,亦从“佥”声,古人每从熟而写作“验”。前条之上一方即有“验米醋”之名。可证。同理,后条中“验”字也应属下,连成“验醋”一词。

  (四)妇人妊娠经三日[月]觉,即向南方礼三拜,令子端正,具足裳,吉。(第574页;P.2666)

  今按:本条是对妇女妊娠期间礼仪方面的要求。原书文意理解有误,故句读未妥。“具足”,乃“六根具足”之省,“六根”系佛家语,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 身、意,“六根具足”意为身体和智能无残缺。故此中“具足”当连属上文“端正”。又条文中的“裳”当通“尚”,亦即“上”字。原文当正为:

  妇人妊娠经三日[月],觉,即向南方礼三拜,令子端正具足,裳[上]吉。

  (五)治耳聋方……出时以手摩耳冷热彻,即以油麻油沥耳中不限……(第616页;P.3930)

  《全书》校云:前一“油”字“疑系衍文”。

  今按:“油”字不衍。胡麻一名“油麻”,油麻油即胡麻油。《本草纲目》胡麻条引《总录》云:“生油日滴三五次。候耳中塞出,即愈。”与本方正相合。又文中“冷”字当校作“令”,“以手摩耳”自然只能“热彻”,而没有 “冷热”之理。

  (六)……复煎取汁二升半,即去滓,分作三服。服别如人行十里,进一服即差。(第617页;P.3930)

    今按:“进一服即差”,何劳作三服之量,又怎能“服别如人行十里”?原文句读有误,不当断而断。当云“服别如人行十里进一服”,则意畅。